據悉,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2019年福建省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要點》要求,福建省財政廳結合該省政府采購工作實際和第三方評估反饋情況,印發了《關于提升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秾嵤┮庖姟窂牧鶄€方面對省直預算單位和各級財政部門提出相關要求。
《實施意見》強調,要破除不合理門檻和限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首先,堅持中性競爭原則,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對待。各級財政部門若發現政府采購政策文件內容與現行公平競爭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不一致的,要立即清理廢止或修改。制定與政府采購優惠掛鉤的文件或措施時,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充分論證并征詢監管、法務部門意見。其次,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嚴禁限制供應商公平參與。采購人應當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制定采購需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不得非法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所在地。最后,強化電子采購平臺使用,不斷規范采購行為。堅持“系統內運行是常態,系統外運行是例外”,財政部門督導采購人使用系統規范辦理政府采購業務,對于未經監管部門同意擅自采用其他平臺或方式“外部循環”逃避監管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實施意見》要求,提升政采透明度,營造高效便民的參與環境。首先,實現政府采購信息的全流程公開。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以福建省政府采購網為集中統一的信息發布渠道,切實做好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及時、完整、準確。其次,推進采購過程規范透明。各地要落實“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要求,通過信息化手段規范優化采購流程,提高采購效率。公開辦事指南,實現辦理過程和辦事結果的在線記錄和在線查詢。最后,暢通維權救濟渠道。各級財政部門、預算單位要通過網站公開質疑投訴受理部門的聯系方式和處理時限,制作發布投訴檢舉書格式,投訴檢舉受理落實一次性告知要求,投訴、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及時送達并公告,方便當事人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實施意見》規定,加強監督引導,營造重信守約的信用環境。首先,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聯合懲戒。各級財政部門要依法履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依法處理政府采購投訴檢舉案件,加大對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提供假冒偽劣產品、惡意串通、虛假惡意投訴等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力度。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中國”等網站發布嚴重違法失信記錄,促進形成“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其次,加強合同管理,嚴格履約付款。
各級預算單位采購人要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書,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不得無故拖欠供應商賬款或占用履約保證金;最后,加強信用評價,強化結果應用。各級財政部門結合政府采購政策法規約束性規定和當事人特點,分類建立代理機構、專家、供應商評價指標和標準,將評價結果作為需求制定、履約驗收、監督檢查等工作的參考因素。探索建立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促進相關當事人誠信守規。
《實施意見》明確,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成本。首先,推行電子化交易。財政部門需要加強電子化交易功能的研發應用,在保證合法性、有效性的前提下,探索實現遠程開標,具備條件的招標項目可不要求供應商現場解密投標文件,減少或取消提交紙質投標文件,降低交易成本。其次,規范保證金管理。采購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機構及時清退沒有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涉企保證金,及時退還投標(參與)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另外,要求預算單位改變簡單通過履約保證金達到保障項目質量的觀念和工作方法,科學確定采購需求及履約條款,提高項目實施管理水平,強化信用信息應用及示范效應,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最后,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財政部門推進支持中小微企業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完善銀企對接平臺,規范業務數據,使用信息技術促進有融資意愿的銀企雙方無縫對接。采購人要為中小企業開展政府采購項下融資業務提供便利,依法及時公開政府采購合同等信息,按照融資合同約定賬號支付應付款項。
《實施意見》提出,發揮政策功能,激發企業創造活力。首先,采購人要向中小企業預留的采購份額應當占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另外,采購人在招標文件中不得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經營規模和財務指標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其次,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省屬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采購科研儀器設備,可按規定依法自主選擇政府采購組織形式,依法自主選擇政府采購方式,自主選擇評審專家,提高用于創新創造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效率。
《實施意見》指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首先,加強檢查督導。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督導,對政策落實不力、被投訴舉報查證屬實,影響營商環境的反面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其次,強化主體責任落實。采購人要提高認識,明確具體責任處室及責任人,對照《2019福建省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目標任務和實施意見要求,落實好采購需求制定、履約情況驗收、內控機制建設、政策功能落實、采購信息公開等方面的主體責任。 (昝妍)